眼鏡與眼睛是一個整體,不正確配鏡會造成頭暈、惡心,容易出現視疲勞、視物模糊等癥狀,兒童配鏡和成人配鏡的原則不同,兒童近視、弱視配鏡原則也是非常特殊的,如果合并斜視配鏡則更為復雜。
兒童配鏡原則:
1.不合并斜視弱視(不合并弱視)
1)近視為好視力的低度數矯正,視力矯正到1.0。
2)遠視減去調節配鏡,由驗光師試鏡并根據視力和癥狀配鏡(遠視減掉1D調節)。
3)對于不配合檢查的患兒近視常規配鏡,遠視再減除1D的調節配鏡。
2.弱視的兒童配鏡(不合并斜視)
1) 6歲以下兒童,遠視、散光足量矯正(低齡兒童視覺適應能力強)。
2) 6-9歲兒童,高度遠視適當減少,散光足量矯正,二次配鏡時遠視給足。
3) 9歲以上兒童,高度遠視,高度散光按照2/3首次配鏡,二次配鏡爭取給足(高齡兒童適應能力差)
4) 屈光參差兒童,低齡兒童可以超常量給鏡(雙眼可超過300度以上)。大齡兒童根據醫囑適當逐情給鏡。
3.弱視兒童配鏡(合并斜視): 如果弱視合并斜視需要,則按弱視配鏡原則配鏡,不考慮斜視情況,弱視后再根據斜視及手術配鏡原則配鏡。
4.斜視兒童配鏡(不合并弱視)
1)外斜視、外隱斜
A.合并遠視,低矯配鏡(遠視度數大了,可以加重外斜)
B.合并近視,足量矯正,(近視度數可以控制外斜視)
2)內斜視,內隱斜
A.合并遠視,足量矯正(遠視度數可以控制內斜)
B.合并近視,適當低度矯正(較佳視力,較低度數)
C.調節性內斜視,遠視全矯配鏡,換鏡時要根據同視機檢查結果適當減遠視度數,應該在確定斜視度數不增加的前提下減少遠視度數。
蘭州普瑞眼視光醫院專家提醒:對于兒童配鏡,一定要每半年驗光一 次,至少每年調換一 次眼鏡度數,以防過度矯正引起人工近視。目前國內醫學驗光還遠遠沒有廣泛普及,這首先是因為人們還沒有真正意識到配鏡是一個嚴格的醫學過程,而不是普通的商業行為;其次是對于需要配鏡矯正視力的人來說,眼鏡和眼睛是一個有機整體的概念還沒有得到充分認識,很多人僅僅把眼鏡當成看東西的輔助工具。新視界是一家專業眼科醫院,國內技術,關注您孩子眼睛健康!